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巢湖公安微信消息,通常情况下,大家都以为交警习惯夜间查酒驾,白天似乎就成了“酒司机”上路行驶的“安全时段”。近日,巢湖市公安局交警二中队就查获了一起喝“午酒”的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杨某说:“交警怎么白天也查酒驾呀?”通过进一步调查,让民警都大为惊讶的是驾驶人杨某竟然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过。
2021年12月2日下午15时,交警二中队民警在辖区巢湖路与健康路交口执勤时,发现一辆私家车有酒驾嫌疑,遂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驾驶人打开车窗的那一刹那,一股刺鼻的酒味向民警扑面而来。
经查,该车驾驶人系杨某,当民警询问其中午是否饮酒时,杨某神情紧张、眼神躲闪。民警遂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检测,结果显示杨某的酒精含量达130mg/100ml,随后,其被民警带至医院进行抽血。经权威鉴定中心鉴定杨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4.2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令民警惊讶的是,当民警驾驶人信息及违法经历进行核查时,发现杨某2016年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查获并处罚过。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广大驾驶人应该牢记的基本准则,然而杨某心存侥幸,不但没有汲取第一次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的教训,还明知故犯,无视法律法规。目前,杨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交警大队 张祥、宫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