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蚌埠交警微信消息,11月19-20日,蚌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强化组织、科学布控、重拳出击,扎实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全力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据统计,在两晚的夜查整治行动中,蚌埠交警共查获酒后驾驶21起,其中饮酒驾驶12起,涉嫌醉酒驾驶9起。
市区典型案例
王某于11月19日20时28分,驾驶皖CAL0XX小型汽车在101省道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交警四大队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现场对其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6mg/100ml。王某对现场酒精检测结果无异议。
张某永于19日21时00分,驾驶皖SWT3XX小型汽车在张公山路涉嫌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交警三大队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现场对其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22mg/100ml。因涉嫌醉驾,张某永被带往医院抽血检测,血液检测结果为105mg/100ml。
李某于19日21时10分,驾驶浙CN00XX小型汽车在张公山路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交警三大队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现场对其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5mg/100ml。李某对现场酒精检测结果无异议。
花某萍于19日21时40分,驾驶冀A734XX小型汽车在黄山大道涉嫌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交警七大队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现场对其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47mg/100ml。因涉嫌醉驾,花某萍被带往医院抽血检测,血液检测结果为161mg/100ml。
赵某斗于19日22时14分,驾驶皖LU03XX小型汽车在黄山大道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交警七大队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现场对其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2mg/100ml。赵某斗对现场酒精检测结果无异议。
陈某华于11月19日22时38分,驾驶湘HDS0XX小型汽车在燕山路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交警二大队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现场对其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9mg/100ml。陈某华对现场酒精检测结果无异议。
赵某旭于20日20时37分,驾驶皖CVB7XX小型汽车在兴中路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交警六大队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现场对其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5mg/100ml。赵某旭对现场酒精检测结果无异议。
顾某峰于20日20时39分,驾驶苏HT08XX小型汽车在S306省道涉嫌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交警四大队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现场对其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10mg/100ml。因涉嫌醉驾,顾某峰被带往医院抽血检测,血液检测结果为109mg/100ml。
艾某乐于20日20时45分,驾驶苏E346XX小型汽车在黑虎山路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交警三大队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现场对其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0mg/100ml。艾某乐对现场酒精检测结果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