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小贴士
2步打开 大皖新闻
  • 点击右上角“…” 按钮
  • 使用浏览器/Safari打开

淮南正式启动线上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

©原创 2021-04-22 10:05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记者从淮南交警在线微信获悉,淮南发布关于正式启动线上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的公告。

淮南市全体市民:

根据淮公〔2020〕26号文《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为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方便群众足不出户办理电动自行车车牌,积极为群众提供便利服务,积极为建党100周年献礼。淮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合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淮南市分公司决定正式启动线上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办理范围

对符合新标准、未办理登记的在用电动自行车,常态化地开展登记上牌;对符合旧标准未办理登记的在用电动自行车,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办理登记上牌;对2019年4月15日之前购买的不符合新、旧国家标准,不能办理电动自行车牌证的在用电动自行车,发放临时通行标志,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截止至2024年6月30日。过渡期内允许上路通行。

二、时间安排

(一)宣传阶段(2021年4月20日-2021年5月31日)

各县区交警大队要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新标准以及生产、销售、使用违标车辆的危害及后果,警示生产、销售企业不生产、不销售违标电动自行车,引导群众不够买、不使用违标车辆,努力营造贯彻执行电动自行车新标准的良好氛围。要结合电动自行车车牌证办理,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线上上牌流程等内容,组织民警深入街道、社区、乡镇、企事业单位,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政策宣讲,宣传上牌的意义。引导广大群众纠正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二)集中办理阶段(2021年4月20日-2021年9月30日)

大力推进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牌证管理,对不符合新、旧标准,不能登记办理正式电动自行车车牌的在用的电动自行车在2021年4月20日-2021年9月30日内可以通过线上申请办理电动自行车临时通行车牌。(三)规范过渡阶段(2021年10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对未按规定办理登记申请临时通行标志的电动自行车实行规范过渡,自2021年10月1日起,交警支队民警在路面执勤时发现未进行登记办理的车辆会进行路面劝导并引导进行线上申请电动自行车临时通行标志。对未按规定办理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在规范过渡期结束仍上路通行的,严格依法处罚。

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关注“淮南交警在线”微信公众号;

第二步:点击菜单栏中“电动车牌”进入系统并关注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二维码;

第三步:点击“电动自行车登记”进入后,点击“临时通行标志”后,阅读非机动上牌须知,手动录入车辆信息,确认无误后进入下一步;

第四步:手动录入车主信息,户籍地址为身份证地址,居住地址为现居住地址;如果车辆为单位(公司)所有,将证件类型改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认无误进入下一步;

第五步:拍摄相关材料,其中“整车编码”、“车主身份证正面”、“车主身份证反面”、“手持身份证”、“车辆左后方45度”打*号为必采集项。如有“购车发票”、“合格证”,须拍照上传;如无则勾选“遗失”。如户籍为市区以外,须提供居住证明并拍照上传;

第六步:根据填写的“合格证”、“购车发票”遗失情况,自动生成电子承诺书,按要求勾选,并经本人签字确认;

第七步::如信息有误,可点击“修改信息”进行修改。提交完成后等待后台审核;

第八步:审核通过,车主选择寄递方式领取临时通行标志;若审核未通过,微信将推送提示,车主根据提示重新提交信息;

第九步:支付邮费后生成临时通行标志,等待邮寄;

第十步:可在“电子行驶证查询”中查看车辆的电子行驶证。

淮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淮南市分公司

2021年4月20日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记者从淮南交警在线微信获悉,淮南发布关于正式启动线上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的公告。

淮南市全体市民:

根据淮公〔2020〕26号文《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为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方便群众足不出户办理电动自行车车牌,积极为群众提供便利服务,积极为建党100周年献礼。淮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合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淮南市分公司决定正式启动线上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办理范围

对符合新标准、未办理登记的在用电动自行车,常态化地开展登记上牌;对符合旧标准未办理登记的在用电动自行车,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办理登记上牌;对2019年4月15日之前购买的不符合新、旧国家标准,不能办理电动自行车牌证的在用电动自行车,发放临时通行标志,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截止至2024年6月30日。过渡期内允许上路通行。

二、时间安排

(一)宣传阶段(2021年4月20日-2021年5月31日)

各县区交警大队要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新标准以及生产、销售、使用违标车辆的危害及后果,警示生产、销售企业不生产、不销售违标电动自行车,引导群众不够买、不使用违标车辆,努力营造贯彻执行电动自行车新标准的良好氛围。要结合电动自行车车牌证办理,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线上上牌流程等内容,组织民警深入街道、社区、乡镇、企事业单位,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政策宣讲,宣传上牌的意义。引导广大群众纠正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二)集中办理阶段(2021年4月20日-2021年9月30日)

大力推进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对电动自行车实行牌证管理,对不符合新、旧标准,不能登记办理正式电动自行车车牌的在用的电动自行车在2021年4月20日-2021年9月30日内可以通过线上申请办理电动自行车临时通行车牌。(三)规范过渡阶段(2021年10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对未按规定办理登记申请临时通行标志的电动自行车实行规范过渡,自2021年10月1日起,交警支队民警在路面执勤时发现未进行登记办理的车辆会进行路面劝导并引导进行线上申请电动自行车临时通行标志。对未按规定办理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在规范过渡期结束仍上路通行的,严格依法处罚。

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关注“淮南交警在线”微信公众号;

第二步:点击菜单栏中“电动车牌”进入系统并关注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二维码;

第三步:点击“电动自行车登记”进入后,点击“临时通行标志”后,阅读非机动上牌须知,手动录入车辆信息,确认无误后进入下一步;

第四步:手动录入车主信息,户籍地址为身份证地址,居住地址为现居住地址;如果车辆为单位(公司)所有,将证件类型改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认无误进入下一步;

第五步:拍摄相关材料,其中“整车编码”、“车主身份证正面”、“车主身份证反面”、“手持身份证”、“车辆左后方45度”打*号为必采集项。如有“购车发票”、“合格证”,须拍照上传;如无则勾选“遗失”。如户籍为市区以外,须提供居住证明并拍照上传;

第六步:根据填写的“合格证”、“购车发票”遗失情况,自动生成电子承诺书,按要求勾选,并经本人签字确认;

第七步::如信息有误,可点击“修改信息”进行修改。提交完成后等待后台审核;

第八步:审核通过,车主选择寄递方式领取临时通行标志;若审核未通过,微信将推送提示,车主根据提示重新提交信息;

第九步:支付邮费后生成临时通行标志,等待邮寄;

第十步:可在“电子行驶证查询”中查看车辆的电子行驶证。

淮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淮南市分公司

2021年4月20日

相关阅读
template 'mobile_v5/common/wake'
0 条评论
来说两句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来说两句吧...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加载中。。。。
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