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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六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4月1日起申报

©原创 2021-03-30 10:28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记者从六安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规定,今年将开展第六届六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申报时间自2021年4月1日起至2021年6月20日。

记者获悉,申报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在本市区域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3年以上的相应资质或证照;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满2年以上,已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体系认证;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标准制定、品牌影响力、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达到市内外领先水平;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国家、省或市级质量监督抽查(检查)不合格记录;无其他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由相关部门界定);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记者从六安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规定,今年将开展第六届六安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选工作。申报时间自2021年4月1日起至2021年6月20日。

记者获悉,申报市政府质量奖的组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在本市区域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3年以上的相应资质或证照;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满2年以上,已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体系认证;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标准制定、品牌影响力、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达到市内外领先水平;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国家、省或市级质量监督抽查(检查)不合格记录;无其他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由相关部门界定);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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