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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补10万!巢湖公布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政策

©原创 2021-03-12 11:32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信消息,日前,巢湖市人社局公布了一系列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政策的详细内容如下,请广大的高校毕业生们仔细留意一下,有没有适合你的。

一次性就业补贴

补贴标准:对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由就业补贴资金给予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办理流程:企业(个人)申报,市就业中心受理,市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拨付补贴资金。

咨询电话: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82312406、82320207

就业见习补贴

补贴标准:经人社部门认定的见习基地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见习,见习期限为3-12个月。见习单位按月发放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贴,补贴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其中:就业补贴资金按照每人每月14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补贴),支持见习单位适当提高基本生活补贴。见习期间,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均100元(一次性),见习指导费人均200元支付给见习单位(一次性)。对见习期满与见习毕业生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且留用人数占当年度见习毕业生50%以上的见习单位,根据吸纳见习毕业生人数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单位一次性奖励。

办理流程:见习企业申报,市就业中心受理,市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拨付补贴资金。

咨询电话: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82312406、82320207

基层特定岗位补贴

补贴标准: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岗位就业,给予用人单位社保补贴(除个人承担部分)和岗位补贴。

办理流程:用人单位在“阳光就业”网上申报,市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拨付补贴资金。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82185831、82185834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生活补贴

补贴标准:对灵活就业的我市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给予每月800元/人的灵活就业生活补贴,最长不超过1年。

办理流程:个人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申报,市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公示完成后拨付资金

咨询电话: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82312406、82320207

就业学费补偿

补贴标准: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基层单位就业的,给予本专科生每人每年就业学费补偿最高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

办理流程:个人、单位申报,合肥市人社局审核拨付资金

咨询电话: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82312406、82320207

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标准: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贴资金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办理流程:个人向创业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申报,市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公示完成后拨付资金。

咨询电话: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8312406、82320207

创业项目扶持资助

补贴标准:每年评选100个左右优秀大学生创业团队,经评审,按创业项目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的资助。资助对象为高校在校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在校生)在合肥市范围内创办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办理流程:在校生申报,高校初审,市人社部门审核;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实体申报,孵化基地初审,市人社部门审核;个人创业项目申报,市人社部门初审,报合肥市人社部门审核。

咨询电话: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82312406、82320207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微信消息,日前,巢湖市人社局公布了一系列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政策的详细内容如下,请广大的高校毕业生们仔细留意一下,有没有适合你的。

一次性就业补贴

补贴标准:对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由就业补贴资金给予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办理流程:企业(个人)申报,市就业中心受理,市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拨付补贴资金。

咨询电话: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82312406、82320207

就业见习补贴

补贴标准:经人社部门认定的见习基地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见习,见习期限为3-12个月。见习单位按月发放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贴,补贴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其中:就业补贴资金按照每人每月14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补贴),支持见习单位适当提高基本生活补贴。见习期间,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均100元(一次性),见习指导费人均200元支付给见习单位(一次性)。对见习期满与见习毕业生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且留用人数占当年度见习毕业生50%以上的见习单位,根据吸纳见习毕业生人数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单位一次性奖励。

办理流程:见习企业申报,市就业中心受理,市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拨付补贴资金。

咨询电话: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82312406、82320207

基层特定岗位补贴

补贴标准: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岗位就业,给予用人单位社保补贴(除个人承担部分)和岗位补贴。

办理流程:用人单位在“阳光就业”网上申报,市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拨付补贴资金。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82185831、82185834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生活补贴

补贴标准:对灵活就业的我市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给予每月800元/人的灵活就业生活补贴,最长不超过1年。

办理流程:个人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申报,市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公示完成后拨付资金

咨询电话: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82312406、82320207

就业学费补偿

补贴标准: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基层单位就业的,给予本专科生每人每年就业学费补偿最高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

办理流程:个人、单位申报,合肥市人社局审核拨付资金

咨询电话: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82312406、82320207

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标准: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贴资金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办理流程:个人向创业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申报,市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公示完成后拨付资金。

咨询电话: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8312406、82320207

创业项目扶持资助

补贴标准:每年评选100个左右优秀大学生创业团队,经评审,按创业项目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的资助。资助对象为高校在校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在校生)在合肥市范围内创办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办理流程:在校生申报,高校初审,市人社部门审核;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实体申报,孵化基地初审,市人社部门审核;个人创业项目申报,市人社部门初审,报合肥市人社部门审核。

咨询电话: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82312406、8232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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