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日,最新刑法修正案生效,“高空抛物”正式入刑。3月5日上午,合肥市包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高空抛物罪案,被告人吴某某犯高空抛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这是安徽省首例高空抛物罪案件。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朱庆玲 展开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