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记者从安徽省人社厅获悉,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根据《关于在全国事业单位集中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工作的通知》《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集中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工作的通知》精神,决定给予4个集体、5位同志记大功奖励。
记大功集体(共4个)
涡阳县扶贫服务中心
宿州市县乡公路管理处
安徽阜阳技师学院
临泉县人民医院
记大功个人(共5名)
李春艳(女) 淮北师范大学保卫处副处长、砀山县葛集镇毛雷庄村驻村扶贫工作队副队长
余 静(女) 金寨县古碑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花石乡大湾村第一书记、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
张 和 含山县小学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援任西藏自治区错那县教体局副局长
娄 庆 安庆市出租车管理处副处长、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督查督办科负责人
殷春生 民进合肥市第九中学支部主委、教师,曾援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皮山县高级中学教务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