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记者获悉,定远县发布干部任免决定。
定远县关于任免舒宏俊等同志
工作职务的通知
(2020年12月26日定远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舒宏俊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决定免去:陶学功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关于接受石明家等同志辞去定远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0年12月26日定远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石明家、李延年、邬正利请求辞去定远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经定远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石明家、李延年、邬正利辞去定远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定远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关于接受汤保明等同志辞去定远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0年12月26日定远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汤保明等8人提出辞去定远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相关规定,经定远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汤保明、倪家礼、许光荣、杨有忠、宋晓光、吴传银、汤仁传、胡义忠辞去定远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报定远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定远县关于免去李再和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2020年12月26日定远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免去:李再和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张道华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穆森的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关于接受李延年辞去定远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0年12月29日定远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李延年提出辞去定远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经定远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延年辞去定远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报定远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