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记者获悉,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全面展示建设成果,引领广大基层检察院在新时代争先创优、奋发有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授予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等200个基层检察院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授予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等50个单位第七届“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
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名单
(安徽部分)
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检察院
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检察院
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
望江县人民检察院
歙县人民检察院
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检察院
金寨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