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记者从六安市自然资源局获悉,六安市解放路第三小学扩建(位于佛子岭路以南、将军路以西)规划方案,根据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第十次工作例会精神,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规划方案。
二、整体建筑风格以及沿城市道路的建筑立面、造型、色彩等须严格按审批后的方案实施。
三、地块内电力、电讯等管线设施必须地下铺设,并与市政管线相衔接;地块的排水系统必须采用雨污分流制,并确保与城市雨污排水系统相衔接。
四、普通教室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
五、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绿色建筑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2014﹞30号)要求,新建建筑须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六、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城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等的通知》(六政办﹝2016﹞39号)要求,新建项目应执行“节水三同时”制度。
七、新建总建筑面积为11996平方米(含地下车库3900平方米)。请接到批复后,前往政务中心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建设单位在建设中要严格按规划实施,不得随意更改。
▲效果图
总平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