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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4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即将启动

©原创 2020-08-11 09:14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近日,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连发4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土地拟征收启动公告。公告显示,该市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范围主要涉及贵池区梅龙街道和江口街道。

此次公布的4批次土地拟征收公告中,池州市2020年第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拟征收土地范围为:拟征收土地位于江口街道先进社区、梅龙街道郭港社区、梅龙社区境内,东至黄山路,南至迎宾大道,西至祁连山路,北至长江。被征土地实际范围、面积及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 

池州市2020年第2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范围为:拟征收土地位于梅龙街道新湖社区、胜利村境内,东至黄山路,南至迎宾大道和凤鸣大道桥,西至五台山路和西岔湖,北至长江。被征土地实际范围、面积及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

池州市2020年第3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范围为:拟征收土地位于江口街道先进社区、梅龙街道梅龙社区、中梅村境内,东至黄山路,南至淝河路,西至九华河大堤,北至贵铜公路。被征土地实际范围、面积及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 

池州市2020年第6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范围为:拟征收土地位于江口街道先进社区、梅龙街道新湖社区、梅龙社区境内,东至江南大道,南至汉江路,西至九华河大堤,北至贵铜公里。被征土地实际范围、面积及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

公告还显示,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发布结束后将进行以下工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组织相关单位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组织开展征地补偿登记工作; 贵池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单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经营权人、使用权人、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近日,池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连发4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土地拟征收启动公告。公告显示,该市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范围主要涉及贵池区梅龙街道和江口街道。

此次公布的4批次土地拟征收公告中,池州市2020年第1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拟征收土地范围为:拟征收土地位于江口街道先进社区、梅龙街道郭港社区、梅龙社区境内,东至黄山路,南至迎宾大道,西至祁连山路,北至长江。被征土地实际范围、面积及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 

池州市2020年第2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范围为:拟征收土地位于梅龙街道新湖社区、胜利村境内,东至黄山路,南至迎宾大道和凤鸣大道桥,西至五台山路和西岔湖,北至长江。被征土地实际范围、面积及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

池州市2020年第3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范围为:拟征收土地位于江口街道先进社区、梅龙街道梅龙社区、中梅村境内,东至黄山路,南至淝河路,西至九华河大堤,北至贵铜公路。被征土地实际范围、面积及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 

池州市2020年第6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范围为:拟征收土地位于江口街道先进社区、梅龙街道新湖社区、梅龙社区境内,东至江南大道,南至汉江路,西至九华河大堤,北至贵铜公里。被征土地实际范围、面积及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

公告还显示,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发布结束后将进行以下工作: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组织相关单位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组织开展征地补偿登记工作; 贵池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单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经营权人、使用权人、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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