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宣城市应急管理局今天发布通知, 根据宣城市当前雨水情和防汛形势,按照《宣城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宣城市防指决定从8月2日12时起,将全市防汛应急响应由I级调整为Ⅲ级。
目前宣城市仍处于主汛期,各地各部门要毫不放松做好防汛救灾工作,宣州区、郎溪县要继续做好退水期堤防巡查防守,确保工程安全。各地要继续关注天气形势,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密切防范后期台风及短时强降雨,抓好中小河流、中小水库、尾矿库及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曹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