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据凤阳县商务局消息,根据滁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市级农村电商优化升级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滁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支持农村电商优化升级资金的通知》(财企〔2019〕436)精神,经前期宣传发动、企业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实地核查验收,拟对验收合格的电商经营主体申报项目进行奖补,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凤阳县商务局进行书面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7月6至2020年7月12日;
联系电话:0550-6721527;
电子邮箱:xyz6724763@163.com;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叶素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