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1月16日,歙县法院和公安局、检察院发布通告称,根据有关规定,史鸿峰恶势力犯罪集团寻衅滋事、高利转贷等一案中,部分借款人至今未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该款系高利转贷所涉资金)。
借款人应立即到司法机关配合调查并说明借款情况,自本通告发出之日至2020年2月28日止,将所占用本金及利息(以年利率24%计算)全额缴纳至司法机关指定账户。
其他单位、组织、个人从该恶势力犯罪集团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获取的财产及其孳息、收益,也必须在指定期间内全部退出。
凡在本通告规定期限内拒不缴纳上述款项的,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联系人:张德华、吴刚、黄樱
联系电话:6852225 (张德华)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 吴永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