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9月24日,霍邱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了来源于该县县委宣传部的、关于“9.22”霍邱一中学生受伤交通事故的情况通报。
9月22日12时47分,霍邱一中东侧的淮河大道(环城东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伤者为霍邱一中高二学生周某。目前伤者在六安市人民医院治疗,暂无生命危险,医疗费用保障正常,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据调查,当日,张某虎驾驶货车沿霍邱县淮河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至淮河大道与双湖东路交叉口南100米路段处时,与周某驾驶的由道路东侧向道路西侧行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接触,致周某受伤。
经初查,事故车辆为皖N28110号重型自卸货车,检验合格有效,未超速,但超载。电动自行车骑行者有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行为。
事故发生后,霍邱县政府高度重视,交管、医疗、教育、交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部门积极作为。交管部门正实地调研,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大对该路段的交通安全管理力度。交通部门加大城区及周边的交通环境整治力度。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本路段所有学校周边及途经学校的工地渣土运输业务一律停止审批。教育局进一步加强学校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
据了解,县一中搬迁至新校址后,县交管大队即对学校西、北、南三侧道路采取安全管理措施,实行大货车白天禁止通行的规定,并在学校周边安装违停抓拍系统、减速带、爆闪灯、警示标牌等安全防护设施;同时,安排七名民辅警固定作为学校护学岗警力,加强上、放学期间的安全管理和交通疏导。
该起事故发生路段系外环道路,是所有大货车经过及进出霍邱的必经之路,不属于霍邱城区道路。下一步,县交管大队将对该路段增加警力,加大措施,进一步科学管理,确保县一中周边有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
王蕾 霍政讯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窦祖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