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据天长发布消息,8月14日,天长警方向经常殴打妻子的村民邓某下发家庭暴力告诫书。
8月14日18时36分,汊涧派出所接到110的指令:汊涧镇某村村民邓某的家里发生家暴,请前往处置。经了解,当天下午,妻子刘某利用手机微信的语音功能,与一个男子聊天,丈夫邓某误以为妻子在同“野男人”打情骂俏,顿时醋意大发,不由分说地抢夺刘某的手机,遭到刘某的极力反抗,恼羞成怒的邓某顺手就给了刘某两巴掌,刘某一边委屈地哭着,一边揪住邓某。
打骂声惊动了午睡的女儿和刘某的姐姐,大家闻讯赶来,可是,打红了眼的夫妻俩怎么也拉不开,邓某、刘某的女儿随即拨打了110。
就在民警进一步了解情况时,邓某的女儿指着邓某向民警哭诉:“他不是头一回打我妈妈了,动不动就打、动不动就打,打我妈妈好像成了家常便饭了,警察叔叔,请你们给我妈妈做主啊!”经过询问,小邓哭诉的内容得到了确认。
民警当场对邓某的行为提出了批评教育。邓某当即承认了错误,表示今后再也不对妻子动手了,有事好商量。邓某话音刚落,妻子刘某和女儿小邓几乎异口同声地指责道:“你是经常承认错误,一转身就忘了!”经过了解,母女俩说的也是事实,邓某总是一错再错,承认错误后死不悔改。
为了彻底解决问题,给邓某敲响法律的警钟,民警请来了村组干部、夫妻双方的主要亲戚和邻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16条的规定,制作了一份家庭暴力告诫书,并附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当场说明了违反告诫书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意识到问题严重性的邓某态度更加诚恳,当场向妻子、女儿赔礼道歉。
钱德斌 许开踟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叶素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