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旌法阳光”微信公众号消息:广西人杨某与张某打着姑侄女关系的幌子,以给张某介绍对象结婚为由,骗取被害人彩礼钱。8月6日上午,旌德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检察机关指控,2017年12月,杨某、张某和林某(另案处理)三人经过商议,准备以张某与他人虚假登记结婚为由,骗取他人彩礼钱。后林某联系黄某(广西人,嫁到安徽旌德),称有姑娘要嫁到安徽,让其帮忙在当地找对象。2018年1月,黄某和林某联系后,带旌德人方某到广西与张某相亲,林、杨二人谎称张某父母不在家,冒充张某家人与方某见面,商谈相亲事宜,因彩礼支付方式问题没谈拢,方某返回旌德。2018年1月25日,杨某带着张某乘坐火车从广西来到旌德方某家中,双方谈成彩礼钱9万元。当日下午,方某和张某便到民政局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次日上午,方某家人将9万元彩礼钱存入杨某儿媳银行账户中,后杨某独自返回广西。2018年2月4日,张某谎称上街购物,趁方某取车之际逃离旌德返回广西。事后,林某分得25000元,杨某分得32000元,张某分得33000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曹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