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7月17日,黄山市黄山区住建局、城管执法局、市管局,甘棠镇政府有关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城区怡锦园小区内一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经营点进行了执法检查,当场在一处结构层门口发现液化气钢瓶(空瓶)8瓶,执法人员当场对该经营点负责人夏某下发停业通知,要求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在三日内对该处储存的液化气钢瓶进行清理。
逾期,黄山区住建局、城管执法局、市管局,甘棠镇政府将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予以处理。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吴永泉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7月17日,黄山市黄山区住建局、城管执法局、市管局,甘棠镇政府有关工作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城区怡锦园小区内一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经营点进行了执法检查,当场在一处结构层门口发现液化气钢瓶(空瓶)8瓶,执法人员当场对该经营点负责人夏某下发停业通知,要求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在三日内对该处储存的液化气钢瓶进行清理。
逾期,黄山区住建局、城管执法局、市管局,甘棠镇政府将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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