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5月10日,黄山市徽州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曹某某等20人涉恶案件。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曹某某自2009年12月刑满释放后,纠集人员多次在黄山市徽州区实施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受到刑事处罚。2015年,曹某某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又纠集人员在徽州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再次受到刑事处罚。2017年8月,曹某某刑满释放后,为获取非法利益,纠集被告人吴某甲、韦某某、方某某等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以曹某某为首要分子,以吴某甲、韦某某、方某某3人为骨干成员,以庄某某、吴某乙、李某某3人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据悉,2017年8月,曹某某刑满释放后,认为自己是为帮吴锦某索债而获刑,故要求吴锦某支付所谓的“坐牢补偿费”。2018年4月,曹某某携匕首与吴某甲、韦某某将吴锦某堵在徽州区一小店内,曹某某以当面拍匕首的暴力威胁方式向吴锦某索要,后多次采取传话、谈判等方式向吴锦某施压,吴锦某被迫支付2万元。2018年8月8日晚,被告人曹某某以方志某赌博作假为由,电话召集吴某甲、方某某,在徽州区一棋牌室内殴打方志某,致身体多处受伤,直到次日凌晨5点才放方志某离开。2018年8月以来,被告人曹某某纠集多名人员(涉恶势力犯罪集团的7人均在其中),在徽州区多处偏僻地点开设赌场,通过“抽水”方式获取非法利益。期间,曹某某与人合作开设赌场30余场,前后获取赌场“抽水”总额30万余元,曹某某非法获利5万余元,其他人非法获利1000余元至2万元不等。
鉴于该案涉及被告人众多、案情较复杂,庭审持续两天,将择期公开宣判。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吴永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