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近日,在霍邱法院孟集法庭,一执行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顺利结案。记者5月11日从霍邱发布了解到相关案情。
原来, 原告鲁某与被告李某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霍邱法院孟集法庭审理判决,法院判令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6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一直未履行判决义务。原告遂向霍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予以立案,并向被申请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文书材料。被执行人收到执行通知书后仍不履行还款义务,随后,该院冻结了两被执行人名下全部银行账户,并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被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后,两被执行人在贷款、资金流动等多方面受到种种限制,感受到了强制执行措施的强大威力,便主动联系承办法官,并从600公里外的湖北南漳县驱车赶到孟集法庭,当场向申请人支付了部分欠款,并于申请人达成了和解协议。
在离开孟集法庭时,两被执行人感慨道:现在国家法越来越健律全,执行力度越来越大,今后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李涛 霍政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窦祖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