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4月29日和30日,六安市住建局分别发布了六安城区商品房撤销备案的两则公告。
记者从该公告了解到,六安市住建局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六建房﹝2017﹞84号)相关规定,现将2019年第十七、十八批申请撤销商品房备案的信息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将予以撤销。
陆政讯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窦祖军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4月29日和30日,六安市住建局分别发布了六安城区商品房撤销备案的两则公告。
记者从该公告了解到,六安市住建局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六建房﹝2017﹞84号)相关规定,现将2019年第十七、十八批申请撤销商品房备案的信息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将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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