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网 安庆频道讯 驾驶证被吊销,一时无事可干,竟然重操旧业,买回来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没想到第一次上路,就被怀宁交警查获。
2月24日14时50分许,怀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月山中队民警在怀宁县月山镇上峰水泥厂门前路段执勤时,在对六安市舒城县的朱某驾驶的皖AA2962重型半挂牵引车(皖HC573挂)检查过程中,发现其出示的机动车驾驶证(A2证)处于吊销状态。民警见状立即将其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予以扣留,并口头传唤朱某到中队接受处理。
据朱某陈述,当日上午11时许,其驾驶皖AA2962重型半挂牵引车(皖HC573挂)从六安市舒城县家中出发,由北向南沿206国道前往怀宁县上峰水泥厂拉货,结果在该厂门前路段被查。而其机动车驾驶证显示被吊销状态,缘于2018年10月份的一起交通事故,在此起事故中,他饮酒后驾驶营运小货车在六安市裕安区与一辆小汽车发生刮擦,被处以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的行政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胆大妄为的朱某将会因此受到罚款2000元、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严厉处罚。目前,案件正处听证阶段。
郑生发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蒋六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