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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起,无为县暂停办理不动产涉税登记业务

©原创 2019-02-19 19:23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记者从无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获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金税三期征管信息系统停机升级的公告》(2019年第1号),2019年2月23日0:00至3月1日7:59,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行政服务中心办税窗口及不动产交易中心办税窗口等办税服务场所暂停对外办理涉税业务;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和移动办税APP等办税渠道同时关闭。

由于无为县不动产转移登记已全面实施交易、征税、登记“一窗受理”,受其影响,届时不动产登记涉税业务将无法正常办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019年2月23日0:00至3月1日7:59期间,暂停受理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二手房转移登记、拆迁安置房登记、夫妻之间增减或变更产权人、持继承公证书或生效法律文书申请不动产继承登记等涉税业务。

2019年2月23日0:00至3月1日7:59期间,不动产登记业务咨询、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不涉税或已完税的不动产登记业务等可正常办理。

2019年3月1日8:00起,恢复办理全部不动产涉税登记业务。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孙芮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记者从无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获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金税三期征管信息系统停机升级的公告》(2019年第1号),2019年2月23日0:00至3月1日7:59,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行政服务中心办税窗口及不动产交易中心办税窗口等办税服务场所暂停对外办理涉税业务;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和移动办税APP等办税渠道同时关闭。

由于无为县不动产转移登记已全面实施交易、征税、登记“一窗受理”,受其影响,届时不动产登记涉税业务将无法正常办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019年2月23日0:00至3月1日7:59期间,暂停受理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二手房转移登记、拆迁安置房登记、夫妻之间增减或变更产权人、持继承公证书或生效法律文书申请不动产继承登记等涉税业务。

2019年2月23日0:00至3月1日7:59期间,不动产登记业务咨询、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不涉税或已完税的不动产登记业务等可正常办理。

2019年3月1日8:00起,恢复办理全部不动产涉税登记业务。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孙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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