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十来次往返于宣城和合肥,多方协调。9月14日上午,宣城市中院40多名执行干警,再次来到合肥,终于成功腾空,将位于包河区一商业楼的12套房产交付到了竞买人手中。
据了解,2013年9月,安徽某农业投资公司从宣城一家银行借款2000万,约定年利率6%,按季结息,借款时间12个月。农业投资公司将位于宁国的厂房和土地使用权及合肥包河区一处商业楼房产作为抵押。借款到期后,农业投资公司仅归还利息至2014年3月21日。银行多次催要无果,诉至法院。
案件到了执行阶段,2015年,宣城市中院对两处房产进行评估拍卖,但未能成交。2017年9月14日,该案被申请恢复执行。宣城市中院再次对两处房产进行拍卖,均成交,其中位于包河区商业楼的房产被竞拍人祝某以672万元价格拍得。
但包河区的商业楼房产被公司的另一债主郑某实际占用。宣城市中院多次往返两地,约谈郑某。最终,郑某同意在指定期限内搬出,9月14日,法院对房产进行强制腾空。
今天上午,记者也跟随宣城市中院的执法干警,一同进入腾空现场。到达现场时,房产已被改作一家公司经营场地,不过,大部分办公用具用品已被搬离。还剩下一些附属物、办公桌椅、空调及一套“红木家具”。
在现场,宣城市中院执行庭庭长芮征兵召集了郑某及竞买人进行现场调解,最终,竞买人同意支付7万元将空调、办公桌椅沙发买下,但“红木家具”的价值双方谈不拢,竞买人同意垫付5万元交由郑某将“红木家具”搬出看管,另外,还有拖欠的2万元物业费也由竞买人先行垫付。
调解结束后,法院的执行人员将“红木家具”一一清点、登记,交由搬家公司将“红木家具”搬出。一共花了2个多小时,房产被腾空干净,交到了竞买人手中。“那是很满意的,法院为我们来回这么多次奔波,最终实现了我们的合法权益。”竞买人现场为宣城市中院的执行干警点赞。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朱庆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