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山区纪委监委6月12日发布,日前,经中共金山区委批准,上海市金山区纪委监委对金山区规划事务和地名管理中心原主任孙星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孙星红身为中共党员、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不珍惜组织的培养,毫无纪法底线,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孙星红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金山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金山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孙星红开除党籍处分;由金山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廉洁金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