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3月19日,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全市恢复了“商转公”贷款业务。该业务与以往不同,对于在亳州市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职工,增加了“以贷转贷”业务,解决了群众无需提前自筹资金“先还后贷”的问题。作为主贷人和配偶、共有人使用公积金贷款不超过两次均能办理,商转公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3.1%,二套房公积金利率3.575%。
“此次‘商转公’贷款业务的恢复,进一步打通了‘堵点’,解决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助于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大皖新闻记者张洪金 通讯员 李光辉
编辑:何钱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