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案件。
李老和张老夫妇养育了三个孩子,分别是老大李贞(李老与前妻所生),老二李念和老三张进。2013年5月,李老夫妇分别立下公证遗嘱,表示将其名下享有的房产份额由老二李念继承。几年后,夫妻俩被李念送去了养老院。2017年5月,二老与老大李贞的妻子顾平签订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顾平负责对二老的生活进行照料及负责身后事的处理,二老将名下享有的房产份额赠与顾平。二老去世后,顾平拿出遗赠扶养协议要求继承相关房产份额,老二李念认为大嫂顾平本就有照顾公婆的义务,不认可遗赠扶养协议。
经司法鉴定,遗赠扶养协议上的签名系李老本人所签,证人亦到庭陈述当天签署遗赠扶养协议的具体过程,故该协议有效。法院判决顾平按遗赠扶养协议继承二老名下房产份额。
据九派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