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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创新建立“述法留级制” 杜绝“一述了之”

©原创 2023-12-04 18:49

大皖新闻讯   记者12月4日从安庆市司法局获悉,为提升领导干部述法质效,该市建立“述法留级制”,对述法评议排名前三位的单位,在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中予以加分;对后三位的单位,来年将“留级”述法,形成“述、评、改、督”述法闭环。

近年来,安庆市在全省率先创立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评议制度,率先实现领导干部述法全覆盖,率先推动专题述法向市直单位和乡镇街道二级机构延伸。但在实践中,发现少数单位存在“一述了之”、述法内容简单、形式单一等问题,影响了述法质效。

2018年,安庆市委出台《关于开展安庆市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法治领导责任述职评议工作的通知》,建立了常态化述法工作机制,有力增强了“关键少数”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政治自觉。

2023年以来,安庆市坚持问题导向,以安徽省“建立领导干部述法评价标准和结果运用机制”试点工作为契机,建立“述法留级制”,对述法评议排名前三位的单位,在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中予以加分,对后三位的单位,来年将“留级”述法,形成“述、评、改、督”述法闭环。2023年4月,安庆市政府办公室等17家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就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现场述法,其中排名后三位的单位将“留级”到2024年再次述法。

为确保“留级”单位整改到位,安庆市逐步建立了过程管理、情况通报、整改督办等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法治督察“利剑”作用,对述法单位在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点对点反馈,实行跟踪督办和销号管理。2023年以来,共发出建议函57份,提出工作建议300余条。为推动述法结果与干部考核、评价使用相结合,该市司法局与市委组织部建立“双向沟通”机制,将述法评议结果抄送市委组织部门,组织部门将述法评议结果作为考核评价使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大皖新闻记者  蒋六乔

编辑  许正文

大皖新闻讯   记者12月4日从安庆市司法局获悉,为提升领导干部述法质效,该市建立“述法留级制”,对述法评议排名前三位的单位,在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中予以加分;对后三位的单位,来年将“留级”述法,形成“述、评、改、督”述法闭环。

近年来,安庆市在全省率先创立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评议制度,率先实现领导干部述法全覆盖,率先推动专题述法向市直单位和乡镇街道二级机构延伸。但在实践中,发现少数单位存在“一述了之”、述法内容简单、形式单一等问题,影响了述法质效。

2018年,安庆市委出台《关于开展安庆市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法治领导责任述职评议工作的通知》,建立了常态化述法工作机制,有力增强了“关键少数”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政治自觉。

2023年以来,安庆市坚持问题导向,以安徽省“建立领导干部述法评价标准和结果运用机制”试点工作为契机,建立“述法留级制”,对述法评议排名前三位的单位,在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中予以加分,对后三位的单位,来年将“留级”述法,形成“述、评、改、督”述法闭环。2023年4月,安庆市政府办公室等17家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就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现场述法,其中排名后三位的单位将“留级”到2024年再次述法。

为确保“留级”单位整改到位,安庆市逐步建立了过程管理、情况通报、整改督办等运行机制,充分发挥法治督察“利剑”作用,对述法单位在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点对点反馈,实行跟踪督办和销号管理。2023年以来,共发出建议函57份,提出工作建议300余条。为推动述法结果与干部考核、评价使用相结合,该市司法局与市委组织部建立“双向沟通”机制,将述法评议结果抄送市委组织部门,组织部门将述法评议结果作为考核评价使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大皖新闻记者  蒋六乔

编辑  许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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