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客户端12月4日报道 记者今天(4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党委常委、副司令员,中国新建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焦小平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审查起诉。近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已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焦小平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焦小平,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焦小平利用担任财政部办公厅部长办公室副处长级秘书,财政部国际司资金统计处正处长级干部,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主任,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总台央视记者 程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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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秦岭生态,制造金融安全隐患 焦小平被“双开”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7月27日消息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党委常委、副司令员,中国新建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焦小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焦小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政治意识,违背新发展理念,干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实施;罔顾党中央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要求,我行我素,支持特定关系人开发秦岭地区小水电,破坏秦岭生态;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走形变调,加剧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制造金融安全隐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亲属谋取利益;违规收受股权、经商办企业、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兼职取酬,为亲属、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审批、债务重组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焦小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焦小平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