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津东丽法院发布 离婚后,因心怀怒气便在短视频平台上公开发布对前妻侮辱、谩骂的视频和文字。近日,天津东丽法院审结一起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发表侮辱性言论,侵害他人名誉权的案件。
原告和被告本是夫妻关系,因感情破裂离婚。后被告将原告发布的短视频擅自发布到自己的账号上,恶意中伤原告,侮辱原告婚内出轨。
由于被告的言行严重影响原告的生活,对其名誉权造成了侵害。后原告将被告诉至东丽法院,要求被告发布致歉声明,为原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在某短视频平台账号发布的影像虽然来自于原告的账号,但配文内容带有明显贬损意味,指向明确,降低了原告的社会评价,对原告的生活和工作均产生一定不良影响,构成了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删除其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发布的有关原告的影像和文字,并在其某短视频平台账号上公开发布对原告的书面道歉声明,为原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