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西公安微信公众号11月15日消息,报警抓贼,没想到破案后,警察竟将自己连同窃贼一起带走……11月9日下午,吉安市永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其脖子上戴的金项链被偷了。
接警后,民警迅速前往报警人所在地点。经了解,报警人彭某(60余岁)当日前往之前打听到的“娱乐场所”进行“休闲”,当他“休闲”过后,总感觉少了些东西,到家后发现自己脖子上重达60克的金项链(价值近3万元)“不翼而飞”。
一顿翻找后,彭某确定金项链是在“休闲”小房间内不见的,当回到该房间找“店家”讨要时,接待他的女子贺某却矢口否认。无奈之下,彭某选择了报警。
然而在调查过程中,经验丰富的民警觉察出异常。在接受民警询问时,彭某眼神闪烁。言语还自相矛盾。在民警的深追细问下,彭某最终交代其嫖娼的违法事实,贺某也如实交代了其在卖淫过程中趁机窃取彭某金项链,并将该金项链藏在浴室沐浴露瓶内的犯罪事实。
目前,违法嫌疑人彭某因涉嫌嫖娼被依法行政拘留,犯罪嫌疑人贺某因涉嫌盗窃被依法刑事拘留(其卖淫违法行为已被另案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