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2023年11月1日,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山东省政协原常委、社会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周立军受贿一案。威海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周立军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威海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底至2020年5月,被告人周立军利用担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山东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或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案件协调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相关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265.1万元,构成受贿罪。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周立军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周立军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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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31日,据山东省纪委监委消息:经山东省委批准,山东省纪委监委对省政协原常委、社会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周立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周立军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执法犯法,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周立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周立军开除党籍处分;由山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编辑 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