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10月17日,据岳阳市纪委监委发布,日前,经岳阳市委批准,岳阳市纪委监委对岳阳市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刘海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海波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不落实巡察整改要求,伪造、转移、隐匿证据,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不信组织信鬼神,组织、参加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组织观念淡薄,隐瞒不报个人房产情况;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热衷于经商办企业,利用职权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违反生活纪律;目无纪法,非法占用农用地建设房屋;损公肥私,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吞、骗取公共财物;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结算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海波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岳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岳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海波开除党籍处分;由岳阳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编辑 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