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银行纪检监察组、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银行纪检监察组、辽宁省本溪市监委对中国农业银行国际金融部原巡视员刘燕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刘燕忠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反组织纪律,未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公款报销私人费用,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短期融资券发行、分销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刘燕忠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经中国农业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刘燕忠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银行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刘燕忠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辽宁省本溪市监委研究,决定将刘燕忠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