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据清风揭阳8月29日消息,日前,经普宁市委批准,普宁市纪委监委对普宁市麒麟镇原党委书记蓝愈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蓝愈鹏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指使他人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漠视群众利益,对群众合法诉求置之不理、消极应付;不认真履职,对辖区内违法建设整改不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获取非法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蓝愈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普宁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普宁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蓝愈鹏开除党籍处分;由普宁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普宁市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蓝愈鹏简历
蓝愈鹏,男,汉族,1971年8月出生,广东普宁人,在职大学学历,1996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普宁市流沙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流沙东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赤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麒麟镇党委书记。
编辑 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