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8月24日消息,涉嫌受贿罪,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杨扬、刘硕科决定逮捕。
湖南省委巡视组原二级巡视员、省纪委监委原信息技术保障处处长杨扬(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湖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杨扬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湖南省湘潭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刘硕科(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湖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硕科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 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