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据清风揭阳8月10日消息,日前,经揭阳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榕城区纪委监委对揭阳市妇幼保健院原党支部书记、院长刘建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建志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职工录用、职务晋升、岗位调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为谋求个人职务,送给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纪法底线失守,把公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药品药械采购、医疗设备验收、工程建设、货款支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建志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行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揭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刘建志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榕城区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刘建志简历
刘建志,男,汉族,1973年9月出生,广东揭阳揭东人,在职大学学历,1992年8月参加工作,199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揭阳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主任,揭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揭阳市妇幼保健院党支部书记、院长。
编辑 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