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5月22日消息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参事房全忠(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房全忠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指控:被告人房全忠先后利用担任同心县委书记,吴忠市委常委,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自治区教育工委副书记、自治区教育厅党组副书记,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自治区教育工委书记,自治区教育厅党组书记,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自治区人民政府参事等职务上的便利及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子女入学、工作调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 王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