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据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5月9日消息 近日,开远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马旭(副处级)涉嫌贪污罪、受贿案罪一案,由红河州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红河州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泸西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泸西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马旭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泸西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马旭利用担任开远市农业局、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和开远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党工委书记兼管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较大;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 王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