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25岁的何先生在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苏卢二路路口摆摊卖小吃,3月16日18时40分左右,何先生在摆摊时被当地城管追撵跑掉了鞋,慌乱之中手指也被划伤(详细请点击)。3月24日上午,大皖新闻记者联系南宁市西乡塘区城管局,询问此事处理进展。
3月24日上午,大皖新闻记者联系了何先生,他说南宁市公安局明秀派出所于22日上午组织了协商,他表示要求西乡塘区城管局道歉,并协商相关赔偿。"他们问了这件事对我造成了什么困扰。"何先生表示23日他已经拿回了手推车,因为手受伤,城管人员找人用三轮车将手推车送还给他,"受伤没法开工,现在日子一天比一天困难。"
何先生已经拿回了小推车。
3月24日上午,大皖新闻记者再次联系南宁市西乡塘区城管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此事双方还在协商中,具体情况暂时不清楚。工作人员表示当地街道办也在了解何先生的困难,"我们城管,还有公安、街道,已经在协调解决这个事情了。正在对接中,一下子不会那么快得出结果。"工作人员表示,此事若有新进展,会和记者联系。
安徽华皖律师事务所宋晓梦律师认为:为了文明创建,城管需要对摆摊设点进行必要管理。何先生没有在指定地点摆摊经营,城管进行执法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城管基于何先生受伤事实,从人道主义和文明执法出发,可以给予适当慰问金予以帮扶。
大皖新闻记者 许佳 实习生 杨蕙雯(受访者供图)
编辑 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