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 据@永康公安消息,11月20日,浙江永康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11月19日,网络上传播一起“女子在公共厕所被殴打”案件,引发网民关注。现将案件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2022年10月30日16时46分许,永康市公安局接到报警称,象珠镇三井头村某公厕内,一女子被人殴打。接警后,象珠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置。当日18时许,民警将犯罪嫌疑人俞某(男,19岁)抓获归案,并于次日依法对俞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11月14日,犯罪嫌疑人俞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经永康市人民检察院批准,被依法逮捕。经初步伤势鉴定,被害女子徐某所受伤势为轻伤二级以上。伤势最终鉴定结论将待被害人伤情稳定后依法作出。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编辑 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