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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瑞昌一需征迁房屋被挖成“孤岛” 当地街道最新回应来了

©原创 2022-11-01 10:55

大皖新闻讯  近日,在江西瑞昌市,一栋房屋四周被挖,形成几米高“孤岛”,住户出行需要爬楼梯一事引发关注。瑞昌市桂林街道办事处10月27日回应表示,该栋房屋位于该市一条道路工程规划区域内,因户主不同意补偿标准未征迁。事件引发关注后,房屋四周施工暂停。

11月1日,大皖新闻记者从瑞昌市桂林街道办事处了解到,该栋房屋拆迁补偿已经谈好,房子已经腾空。

网传视频截图。

现场:征迁还未谈好房屋四周被挖

近日,一栋楼房四周被挖成“孤岛”,住户出行需要搭梯子上下的视频引发关注。据大皖新闻记者了解,事发江西省瑞昌市。从现场视频看,这栋房屋大约有三层,处于一条道路工程规划范围内,房屋所处位置较高,四周的土地被挖后,形成了几米高的落差。视频中,有人爬着木梯上下。这一场景也被网友形容为“孤岛”,引发广泛关注。

10月27日晚,瑞昌市桂林街道办事处通过微博“九江瑞昌发布”发布了《关于瑞昌市铁东路一房屋被网民关注的情况说明》。说明中介绍,瑞昌市铁东路建设是该市今年重要的民生项目之一,是出入桂林街道庆丰新城安置区的一条主干道,设计宽30米、长744米,双向四车道沥青路面。该道路规划区域内涉及桂林街道共有90余户住房,目前,除位于该路段的一栋房屋外,其余已全部依法征迁安置到位。因该房屋户主不同意补偿标准,未征迁,导致铁东路无法按时竣工。

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保障道路通畅,10月26日,道路施工方在该房屋附近进行施工作业,随后引发网民关注。瑞昌市高度重视,目前,为确保安全,暂停道路施工作业,并做好安全观测与防护,同时,采取措施保障该房屋住户出行畅通。下一步,桂林街道及村组人员将进一步与该户主积极沟通,力争做通其思想工作,早日完成道路建设。

今年7月的一则公开报道显示,瑞昌市铁东路原本计划2022年9月30日完工。

律师:不得采取中断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在征迁补偿还未达成一致的情况下,这栋房屋被挖成“孤岛”的情况引起了较大争议。

北京张铁雁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新宇10月31日告诉大皖新闻记者,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27条的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所以,在征收房屋过程中,必须先进行补偿,然后才可以进行拆迁。而且,通过阻断道路等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也是明令禁止的。”张新宇说。

张新宇还表示,对于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情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26条也规定,可以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此时并不需要被征收人的同意即可进行拆迁,但仍需在房屋征收范围内进行公告,被征收人也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对征收决定进行救济。

回应:“孤岛”房屋已经腾空

瑞昌市桂林街道办事处在10月27日公开发布的情况说明中表示,“将进一步与该户主积极沟通”,那么几天过去了,沟通的情况如何?

11月1日,有当地居民告诉大皖新闻记者,10月31日,那栋房屋的住户已经搬家了。随后,记者联系了瑞昌市桂林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询问目前沟通的情况如何,是否已经谈好了,一位工作人员给予了肯定的回答。随后记者询问房子是否已经拆迁,该工作人员表示,“已经腾空了”,对于该栋房屋何时拆除,她表示自己并不清楚情况。

大皖新闻记者 曹庆

编辑 彭玲

大皖新闻讯  近日,在江西瑞昌市,一栋房屋四周被挖,形成几米高“孤岛”,住户出行需要爬楼梯一事引发关注。瑞昌市桂林街道办事处10月27日回应表示,该栋房屋位于该市一条道路工程规划区域内,因户主不同意补偿标准未征迁。事件引发关注后,房屋四周施工暂停。

11月1日,大皖新闻记者从瑞昌市桂林街道办事处了解到,该栋房屋拆迁补偿已经谈好,房子已经腾空。

网传视频截图。

现场:征迁还未谈好房屋四周被挖

近日,一栋楼房四周被挖成“孤岛”,住户出行需要搭梯子上下的视频引发关注。据大皖新闻记者了解,事发江西省瑞昌市。从现场视频看,这栋房屋大约有三层,处于一条道路工程规划范围内,房屋所处位置较高,四周的土地被挖后,形成了几米高的落差。视频中,有人爬着木梯上下。这一场景也被网友形容为“孤岛”,引发广泛关注。

10月27日晚,瑞昌市桂林街道办事处通过微博“九江瑞昌发布”发布了《关于瑞昌市铁东路一房屋被网民关注的情况说明》。说明中介绍,瑞昌市铁东路建设是该市今年重要的民生项目之一,是出入桂林街道庆丰新城安置区的一条主干道,设计宽30米、长744米,双向四车道沥青路面。该道路规划区域内涉及桂林街道共有90余户住房,目前,除位于该路段的一栋房屋外,其余已全部依法征迁安置到位。因该房屋户主不同意补偿标准,未征迁,导致铁东路无法按时竣工。

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保障道路通畅,10月26日,道路施工方在该房屋附近进行施工作业,随后引发网民关注。瑞昌市高度重视,目前,为确保安全,暂停道路施工作业,并做好安全观测与防护,同时,采取措施保障该房屋住户出行畅通。下一步,桂林街道及村组人员将进一步与该户主积极沟通,力争做通其思想工作,早日完成道路建设。

今年7月的一则公开报道显示,瑞昌市铁东路原本计划2022年9月30日完工。

律师:不得采取中断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在征迁补偿还未达成一致的情况下,这栋房屋被挖成“孤岛”的情况引起了较大争议。

北京张铁雁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新宇10月31日告诉大皖新闻记者,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27条的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所以,在征收房屋过程中,必须先进行补偿,然后才可以进行拆迁。而且,通过阻断道路等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也是明令禁止的。”张新宇说。

张新宇还表示,对于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情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26条也规定,可以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此时并不需要被征收人的同意即可进行拆迁,但仍需在房屋征收范围内进行公告,被征收人也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对征收决定进行救济。

回应:“孤岛”房屋已经腾空

瑞昌市桂林街道办事处在10月27日公开发布的情况说明中表示,“将进一步与该户主积极沟通”,那么几天过去了,沟通的情况如何?

11月1日,有当地居民告诉大皖新闻记者,10月31日,那栋房屋的住户已经搬家了。随后,记者联系了瑞昌市桂林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询问目前沟通的情况如何,是否已经谈好了,一位工作人员给予了肯定的回答。随后记者询问房子是否已经拆迁,该工作人员表示,“已经腾空了”,对于该栋房屋何时拆除,她表示自己并不清楚情况。

大皖新闻记者 曹庆

编辑 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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