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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能源汽车可享2小时免费停车

©原创 2022-08-10 20:33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8月10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支持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提质扩量增效若干政策》,提出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政府定价(含政府指导价)的公共停车场(点)停放新能源汽车当日首次2 小时以内(含充电时间)免费。

合肥、芜湖市区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达到 100%

根据新政策,在研发创新方面,我省将实施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给予承担单位投入最高20%的补助。

我省鼓励各市引导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支持有条件的市对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并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农村居民给予补贴。对提供优惠多、产品用户评价好的新能源车企予以通报表扬。

我省支持开展汽车“以旧换新”。鼓励有条件的市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对提前报废更新未达到强制报废要求的老旧高排放车辆并购买新能源汽车的用户,给予补贴。

支持推广新能源公交车。自2022 年起,新增及更新城市公交车,合肥、芜湖市区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达到100%(特殊情况经主管部门批准除外),其他市区占比不低于80%。

驾驶培训用车将逐步新能源化

新政要求推进公务用车新能源化。在符合公务用车标准和单位需求的前提下,全省范围内机关单位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应带头示范使用新能源汽车。新增或更新公务用车时,除特殊地理环境、特殊用途等因素经主管部门批准外,应全部购置新能源汽车。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租赁服务。

新政还鼓励驾驶培训用车新能源化。推进准驾C证车型驾驶员考试用车替换为新能源汽车。鼓励驾驶培训机构配置新能源驾驶培训用车。

此外,还鼓励城市快销品、家用电器、家居建材、快递物流等领域配送车辆由传统燃油车、低速电动汽车、电动三轮车等更换为新能源汽车。并加快推进环卫、园林、市政、消防、机场、景区用车等车辆新能源化。

新建住宅小区应 100%预留安装充电桩条件

我省将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至 2025 年,全省公共充电桩达到 7 万个以上,换电站达到 180座以上。

扩容升级高速公路服务区充(换)电设施,降低高速服务区充(换)电设施场地租赁费,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资力度。至 2025 年,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总量达到2000个以上,换电站达到 50 座以上。

鼓励各市对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给予补助。城市建成区新建住宅停车位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比例不低于 30%,并纳入房地产项目规划和验 收标准。公共停车场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比例不低于 35%。支持各市对个人自建自管充电设施给予补助。新建住宅小区及公共停车场车位应 100%预留安装条件(含电力负荷及管线预埋至车位)

对在住宅小区内拥有产权车位或长租车位的新能源汽车用户,所在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应配合其安装充电设施(确因安全、消防及电力容量等原因无法安装的,物业服务公司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说明文件并做好解释工作)。

在合肥市主城区形成 10 分钟换电服务圈

新政支持合肥建设换电试点城市及“双智”试点城市,以“适度超前、集约高效”为原则,加快推动换电站服务网络建设,在私人、营运、网约车领域先行规划布局换电站。至2025年,合肥市换电站总量达到 140 座以上,日服务能力4 万次以上,在合肥市主城区形成 10 分钟换电服务圈。

全省范围内,实施政府定价(含政府指导价)的公共停车场(点)停放新能源汽车当日首次2 小时以内(含充电时间)免费。对悬挂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货车(重型货车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除外)在市区道路通行不限行(含高架桥、快速路)。 鼓励各市对新能源汽车在省内高速公路的通行费用给予补贴补助。

张云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刘旸

编辑  许大鹏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8月10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省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支持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提质扩量增效若干政策》,提出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政府定价(含政府指导价)的公共停车场(点)停放新能源汽车当日首次2 小时以内(含充电时间)免费。

合肥、芜湖市区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达到 100%

根据新政策,在研发创新方面,我省将实施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给予承担单位投入最高20%的补助。

我省鼓励各市引导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支持有条件的市对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并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农村居民给予补贴。对提供优惠多、产品用户评价好的新能源车企予以通报表扬。

我省支持开展汽车“以旧换新”。鼓励有条件的市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对提前报废更新未达到强制报废要求的老旧高排放车辆并购买新能源汽车的用户,给予补贴。

支持推广新能源公交车。自2022 年起,新增及更新城市公交车,合肥、芜湖市区新能源公交车占比达到100%(特殊情况经主管部门批准除外),其他市区占比不低于80%。

驾驶培训用车将逐步新能源化

新政要求推进公务用车新能源化。在符合公务用车标准和单位需求的前提下,全省范围内机关单位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应带头示范使用新能源汽车。新增或更新公务用车时,除特殊地理环境、特殊用途等因素经主管部门批准外,应全部购置新能源汽车。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租赁服务。

新政还鼓励驾驶培训用车新能源化。推进准驾C证车型驾驶员考试用车替换为新能源汽车。鼓励驾驶培训机构配置新能源驾驶培训用车。

此外,还鼓励城市快销品、家用电器、家居建材、快递物流等领域配送车辆由传统燃油车、低速电动汽车、电动三轮车等更换为新能源汽车。并加快推进环卫、园林、市政、消防、机场、景区用车等车辆新能源化。

新建住宅小区应 100%预留安装充电桩条件

我省将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至 2025 年,全省公共充电桩达到 7 万个以上,换电站达到 180座以上。

扩容升级高速公路服务区充(换)电设施,降低高速服务区充(换)电设施场地租赁费,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资力度。至 2025 年,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总量达到2000个以上,换电站达到 50 座以上。

鼓励各市对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给予补助。城市建成区新建住宅停车位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比例不低于 30%,并纳入房地产项目规划和验 收标准。公共停车场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比例不低于 35%。支持各市对个人自建自管充电设施给予补助。新建住宅小区及公共停车场车位应 100%预留安装条件(含电力负荷及管线预埋至车位)

对在住宅小区内拥有产权车位或长租车位的新能源汽车用户,所在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应配合其安装充电设施(确因安全、消防及电力容量等原因无法安装的,物业服务公司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说明文件并做好解释工作)。

在合肥市主城区形成 10 分钟换电服务圈

新政支持合肥建设换电试点城市及“双智”试点城市,以“适度超前、集约高效”为原则,加快推动换电站服务网络建设,在私人、营运、网约车领域先行规划布局换电站。至2025年,合肥市换电站总量达到 140 座以上,日服务能力4 万次以上,在合肥市主城区形成 10 分钟换电服务圈。

全省范围内,实施政府定价(含政府指导价)的公共停车场(点)停放新能源汽车当日首次2 小时以内(含充电时间)免费。对悬挂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货车(重型货车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除外)在市区道路通行不限行(含高架桥、快速路)。 鼓励各市对新能源汽车在省内高速公路的通行费用给予补贴补助。

张云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刘旸

编辑  许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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