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6月23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日前,安徽省淮北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胡亮(副厅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池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胡亮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池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胡亮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财产巨额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 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