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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再次开展区域核酸检测

©原创 2022-04-14 08:00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天长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 2022年4月13日,天长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关于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2022年第14号)”。通告称,根据目前天长市疫情防控形势的需要,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再次开展区域核酸检测。

一、核酸检测区域:天长市全域  

二、核酸检测采样方式:采样点集中采样。  

三、核酸检测采样时间及地点:4月14日上午11时开始,具体时间和地点等待社区(村)通知,未接到通知不要自行前往。

四、注意事项  

(一)居家隔离人员、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肺炎疫苗人员不参加本次区域核酸检测。  

(二)封控区人员上门采样检测。管控区人员逐楼栋、逐村组采样检测,请主动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调度安排,排队过程中全程佩戴口罩,等待采样的人员要与正在采样人员保持3米距离,其他等待采样人员保持2米距离,不聚集、不交谈、不触碰。采样后立即戴好口罩离开,不要在采样点逗留。  

(三)请本人携带手机和身份证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现场出示“核酸检测预约码”。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老人,请您的家人提前帮助申请“核酸检测预约码”,我们也将现场安排工作人员为您提供指导和帮助。没有身份证的儿童,请家长随身携带家庭户口本,提前帮助申请“核酸检测预约码”。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参加区域核酸检测是每位公民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法定义务。对抗拒、逃避、拒绝参加区域核酸检测,导致疫情传播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编辑 王翠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天长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 2022年4月13日,天长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关于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2022年第14号)”。通告称,根据目前天长市疫情防控形势的需要,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再次开展区域核酸检测。

一、核酸检测区域:天长市全域  

二、核酸检测采样方式:采样点集中采样。  

三、核酸检测采样时间及地点:4月14日上午11时开始,具体时间和地点等待社区(村)通知,未接到通知不要自行前往。

四、注意事项  

(一)居家隔离人员、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肺炎疫苗人员不参加本次区域核酸检测。  

(二)封控区人员上门采样检测。管控区人员逐楼栋、逐村组采样检测,请主动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调度安排,排队过程中全程佩戴口罩,等待采样的人员要与正在采样人员保持3米距离,其他等待采样人员保持2米距离,不聚集、不交谈、不触碰。采样后立即戴好口罩离开,不要在采样点逗留。  

(三)请本人携带手机和身份证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现场出示“核酸检测预约码”。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老人,请您的家人提前帮助申请“核酸检测预约码”,我们也将现场安排工作人员为您提供指导和帮助。没有身份证的儿童,请家长随身携带家庭户口本,提前帮助申请“核酸检测预约码”。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参加区域核酸检测是每位公民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法定义务。对抗拒、逃避、拒绝参加区域核酸检测,导致疫情传播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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