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3月2日,太湖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决定任命:朱波同志为太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任期二年。
决定任命:
张忠新同志为县公安局局长;
李宗青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汪少恒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王三保同志为县教育局局长;
石婵娟同志为县科技经济信息化局局长;
赵 健同志为县民政局局长;
吴小云同志为县司法局局长;
朱建文同志为县财政局局长;
张文斌同志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金亮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周学恒同志为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都旭超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海平同志为县水利局局长;
贺志君同志为县商务局局长;
王振奋同志为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
马志龙同志为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余 明同志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殷志圣同志为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成如同志为县审计局局长;
赵学斌同志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叶术兵同志为县统计局局长;
詹志强同志为县林业局局长;
鲍 芳同志为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周建东同志为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黄绵刚同志为县信访局局长;
苏 勃同志为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查先华同志为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局长。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蒋六乔
编辑 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