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记者从合肥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2021年,合肥市大气环境中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降至32.5微克/立方米,6项空气质量监测指标首次全面达标,大气污染物实现协同控制,大气污染治理取得里程碑式突破。2021年,合肥市PM2.5年均浓度32.5微克/立方米,首次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2021年,合肥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13天,优良率85.8%,创有监测记录以来的新高,较省定考核目标的79.2%高出6.6个百分点,较2020年同比增长0.8个百分点。与2014年相比,优良率增长34.5个百分点,优良天数增加了126天。其中,2021年有96天空气质量为优,较2014年增加了44天,重污染天气持续清零,合肥市蓝天底色更纯、含金量更足。
2021年,合肥市PM2.5年均浓度32.5微克/立方米,首次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同比下降10.0%,较省定考核目标的40微克/立方米低了7.5微克/立方米。PM10、O3年均浓度分别为63微克/立方米、143微克/立方米,达到二级标准;NO2、SO2、CO年均浓度分别为36微克/立方米、7微克/立方米、1.0毫克/立方米,达到一级标准。各项大气污染物实现协同改善,合肥市空气质量首次全面达标。
李孝林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姚一鸣
编辑 许大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