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山东一对夫妻吵架撕扯时,妻子拿出汽油桶,抢夺中,汽油洒至妻子身上,其拿出打火机点燃自己身上的汽油。丈夫试图脱掉妻子衣服与拍打灭火未果,随即带着一双儿女离开现场,来到大门处,其让儿子前往父母家喊人,自己在原地等候,也没有呼叫救助,最终,妻子在室内被火烧死。日前,山东省新泰市人民法院公开了该案一审刑事判决书,被告人薛某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
事发:夫妻吵架妻子点燃身上汽油,丈夫带儿女离开站大门处观望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薛某某,男,1987年出生于新泰市,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新泰市。
新泰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薛某某与被害人夏某于2020年农历六月份登记结婚,2020年12月30日17时许,薛某某与夏某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进而相互撕扯。
撕扯过程中,夏某拿起床底下的汽油桶,薛某某和儿子一起上前抢夺汽油桶,抢夺时,汽油撒在了夏某身上。后夏某从口袋里掏出打火机,被薛某某抢过去扔掉,薛某某把夏某拉到了其儿子的卧室。
这时,夏某又拿起卧室南边窗台上的打火机,点燃了自己身上的汽油。薛某某试图脱掉夏某的衣服和拍打了几下夏某身上的火未果后,撇下夏某抱起女儿拽着儿子跑到了大门处。
儿子提出喊人来灭火,薛某某让儿子去其父母家(住在庄里,距离自己家大约七八百米路程)喊人,自己抱着女儿在大门口等待,没有呼喊周围邻居前来救助、亦无采取其他施救措施,夏某从卧室跑到厨房,最终在厨房被烧死。
薛某某的伯父和母亲梁某赶到薛某某家后,用屋里的水把火扑灭。
被告人薛某某于2020年12月30日被新泰市公安局口头传唤到案。
法院:丈夫怠于救助致妻子被烧死,犯故意杀人罪判缓刑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薛某某在妻子夏某引燃身上的汽油、面临生命危险的时候,怠于履行对夏某的救助义务,最终导致夏某被烧死,其行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薛某某明知他人报警而留在现场,且被口头传唤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罚。结合该案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建议对被告人薛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薛某某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薛某某明知他人报警而在现场等候,且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确有悔罪表现,判处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从宽处罚并适用缓刑。
综上,作出上述判决。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朱庆玲
编辑 陶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