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记者从芜湖市发改委和芜湖市交通运输局获悉,12月9日,两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启动芜湖市市区客运出租车气运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
通知中提出,在保持芜湖市现行巡游出租车运价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巡游出租车加收燃料附加费,标准为每车次1元。
巡游出租车加收燃料附加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为保持发票一致,将1元燃料附加费纳入起步价合并计价。经营者应在营运中向乘客做好解释工作。
该通知自2021年12月13日零时起执行,由芜湖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并协调市场监管部门做好计价调整及政策宣传工作。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孙芮
编辑: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