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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烈山区人事任免! 涉及局长、庭长等职务

©原创 2021-09-11 13:18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淮北市烈山区人民代表大会网站消息 烈山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于2021年9月9日召开第四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

决定任命:

朱艳同志为区商务局局长;

朱赟琛同志为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

陈海峰同志为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汪加富同志为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高宏伟同志为区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任命:

王雷同志为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刘桂侠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黄磊同志为区人民法院烈山人民法庭庭长;

周月明同志为区人民法院临海童人民法庭庭长;

陈淮宁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古饶人民法庭庭长;

李晓婷同志为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主任);

聂世臻同志为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副主任);

孙倩倩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决定免去:

王凤华同志的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职务;

袁苏楠同志的区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

高宏伟同志的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预算审查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陈静同志的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主任)职务;

李晓婷同志的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副主任)职务;

姚多连同志的区人民法院临海童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编辑 王翠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淮北市烈山区人民代表大会网站消息 烈山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于2021年9月9日召开第四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

决定任命:

朱艳同志为区商务局局长;

朱赟琛同志为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

陈海峰同志为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汪加富同志为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高宏伟同志为区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任命:

王雷同志为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刘桂侠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黄磊同志为区人民法院烈山人民法庭庭长;

周月明同志为区人民法院临海童人民法庭庭长;

陈淮宁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古饶人民法庭庭长;

李晓婷同志为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主任);

聂世臻同志为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副主任);

孙倩倩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决定免去:

王凤华同志的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职务;

袁苏楠同志的区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

高宏伟同志的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预算审查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陈静同志的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主任)职务;

李晓婷同志的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副主任)职务;

姚多连同志的区人民法院临海童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编辑 王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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