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据淮北市烈山区人民代表大会网站消息 烈山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于2021年9月9日召开第四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
决定任命:
朱艳同志为区商务局局长;
朱赟琛同志为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
陈海峰同志为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汪加富同志为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高宏伟同志为区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任命:
王雷同志为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刘桂侠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黄磊同志为区人民法院烈山人民法庭庭长;
周月明同志为区人民法院临海童人民法庭庭长;
陈淮宁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古饶人民法庭庭长;
李晓婷同志为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主任);
聂世臻同志为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副主任);
孙倩倩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决定免去:
王凤华同志的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职务;
袁苏楠同志的区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
高宏伟同志的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预算审查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陈静同志的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主任)职务;
李晓婷同志的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副主任)职务;
姚多连同志的区人民法院临海童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编辑 王翠